关于开展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年中督导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按照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年中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围绕年初各部门与分管院领导签订的《2016年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及以下内容的组织实施情况:
1.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班子及成员对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工作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情况;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3.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情况;
4.贯彻执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日常报告制度》(许职院纪发〔2015〕3号)、《党风政风监督月报表》相关佐证材料及《许昌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许纪发〔2014〕7号)情况;
5.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廉洁提醒、节中检查和节后上报情况;
6.教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及约谈情况;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教育部师德禁令“红七条”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总支先进行自查,院纪委将适时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年中总结评价,是做好年底检查考核工作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推进《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抓手,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责任书》条款逐一进行总结自查,抓住工作重点和特色,突出工作成效和不足,查缺补漏,梳理支撑材料,并撰写工作总结,于2016年7月8日前书面报至4号教学楼5楼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xzyjw2006@126.com,联系电话:2270146。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