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5月1日(星期六)至5月5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4日(星期二)的课;5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5日(星期三)的课。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劳动节期间师生要坚持“非必要不出许”的原则,不接触国(境)外人员或疑似感染者,往返途中要做好自我防范;每日打卡签到记录行踪,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并上报辅导员和部门疫情联络员;凡离许外出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假期的值班和安全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4月26日下班前把劳动节值班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查。
特此通知。
五年制部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