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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美社社团章程
2016-10-25 12:17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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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凡自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说所有爱心人士经登记后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第三条

〈一〉: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

〈二〉: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社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挡。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社团制度经研究并于2016年10月正式实施

第二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三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社团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

第五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做不利于社团的事

第六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

第一条: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

第二条: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第三条: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

第四条: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第五条: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第六条: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

第七条:理事会会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章:社团机构

第一条:批准社员的加入与退出,并向热心同学发出加入社团之邀请。

第二条:召开例会,每月至少二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负责人对其保留修改权。

第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秒笔丹青书美社”。

第三条: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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