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团学管理 >>
五年制部班级量化管理积分办法
2016-08-31 11:09     (点击: )
[文章下载]

为适应我院我部未来大学管理模式,加强对大专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树立大专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思想观念,促进大专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大专生提供良好的锻炼和成才的环境,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项目:

考评项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竞赛活动、劳动卫生、组织纪律、文艺宣传、考试纪律、实践活动、宿舍纪律、好人好事、文明行为规范及其他评比项目。

二、积分办法:

班级量化管理积分由基础分、奖励分和罚扣分三部分组成,每班月基础分为70分,奖励分和罚扣分视班集体具体情况,依据积分细则进行规定。

三、积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表现:

1、班集体团结向上,班风良好,班干部工作踏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级每月量化积分第一名者奖10分,名次每增加一位成绩减1分。

2、积极认真组织政治学习、参加各种会议、上交各种材料等,根据具体情况加/减0.5分-3分。

(二)学习活动:

1、凡获得专业资格证书以外的其他证书者,每种证书为班级加3分。

2、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开展读书竞赛、辩论赛、知识问答等与学习有关的活动,视效果加1-3分。(自愿参加学院活动的应加1分)

(三)竞赛活动:

1、参加学院有关竞赛活动,每参加一人次加2分,获得学院集体或个人第一名者再加6分,第二名再加5分,第三名再加4分,纪念奖再加2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获得名次的第一名至第八名按10、9、8、6、5、4、3、2另外加分。

3、在国家、省、市、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加9、7、5、3分。

4、在系内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

(四)劳动卫生:

1、学院检查中,对于被通报的宿舍或教室,每项次扣该班成绩3分。(如果是混寝者,每班级平摊)

2、在我系组织的检查中,对于被通报的宿舍或教室,每项次扣班级成绩1分;第二次被通报者,每项次扣班级成绩2分;第三次被通报者,每项次扣班级成绩4分……以此类推。

3、在院、系组织的卫生大检查中,对于未打扫的宿舍或教室,在一个月中如有两次被通报,则该班当月量化成绩扣20分,班级奖金为三等;在一个月中如有三次被通报,则该班当月量化成绩为0分,班级奖金为0元。在一学期中如有累计五次被通报,则取消该班优秀班集体申报资格,优秀个人名额减半。辅导员由主管领导谈话,提出整改方案,同时取消其评选优秀辅导员的资格。

4、在院、部卫生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宿舍或教室,每项次分别加班级成绩5分、3分,被评为标兵宿舍、文明宿舍的每次分别为该班加5分、3分。

(五)组织纪律:

1、上课时间或院、部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及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中,每迟到一人次扣1分,早退或缺勤每人次扣2分。

2、私自外宿、晚归、留宿外人者按每人次扣除5分、2分、2分。

3、集会或各种集体活动有大声喧哗、起哄等扰乱公共秩序者,根据情节轻重扣2-5分。

4、班级不服从大局,集体不服从指挥与学校对抗者,每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并对我部我院产生不良影响者,当月班级量化成绩为0分,同时取消该班年度优秀集体的评选资格,个人评优评先名额减半。

5、一月中,班级有3人(含3人)以上因使用违禁物品、夜不归宿、打架斗殴、传销等涉及学院社会影响和学生安全等恶性事件者,该班当月量化成绩为0分。同时取消该班年度优秀集体的评选资格,个人评优评先名额减半。

(六)文艺宣传:

1、在院、部举行的文体活动中,凡参加一人次加班级积分1分,有集体节目参加演出的另加5分,集体和个人节目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纪念奖)的分别再加5、4、3、2分。

2、主动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的,每组织一次加班级积分2分,经学生会和团总支考核效果良好的加4分。(此类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生会提出申请)。

(七)考试纪律:

1、在各种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者每人次扣班级3分,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扣2分。

2、在考试中出现同老师争吵者扣班级积分5分,严重者当月量化成绩为0分,取消该班评优资格。

(八)实践活动:

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者,每人次为班级加1分;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再加3分。

2、班级在业余时间组织有益的课外活动或者青年志愿者活动,凡组织者加2分,有良好影响者视具体情况加5分。

3、社团活动成绩良好,影响较大,为组织者所在的班级加3分,社团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影响较小者,除取消该社团资格外,另外扣该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2分(学院已审批的社团,扣分情况记入被取消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的当月成绩)。

(九)好人好事方面:

1、积极申请校内、外义务劳动的班级,根据劳动效果加2-5分,已申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视情况扣该班成绩1-3分。

2、积极申请校园内除打扫卫生之外的其他好人好事的,根据效果酌情加2-5分。

3、捡拾贵重物品(含现金)及时上交者加5分,捡拾校卡、饭卡、学生证等小件物品及时上交者每次加2分;如有弄虚作假被发现者给予全部通报批评,扣班级成绩10分。

四、积分的使用:

1、班级量化积分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的依据。

2、月积分作为班级奖金和辅导员津贴发放的依据。

3、考核标准和辅导员津贴、班级奖金的发放按班级应有人数考评。

五、说明:

1、特定时期或特殊情况下,积分标准由团总支和年级主任研究并报主管领导审核确定。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团总支和年级主任研究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3、各班应参照本办法及时制定本班学生的量化考核办法。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在五年制部团总支。

6、凡学生所获得的证书必须提交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有效。

五年制部

2016年8月31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辅导员工作“十个一”工程
下一条:五年制部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