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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部教学督导制度(2016年9月修订)
2016-09-03 10:04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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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学院教学工作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及时了解教学活动动态,处理教学突发事件,提高教学检查质量,稳定正常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表

周次

值班人员

巡查人员

周一

蒋华

郭爱民 刘秋玲 曹红战

周二

刘志红

郭爱民 刘秋玲 曹红战

周三

孙曼曼

郭爱民 刘秋玲 曹红战

周四

孙曼曼

郭爱民 刘秋玲 曹红战

周五

刘志红

郭爱民 刘秋玲 曹红战

二、值班时间

上午:7:50——12:00下午:1:50——5:30

三、岗位职责

1.值班期间检查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对教师迟到、早退、旷教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辅导员沟通并做好记录。

3.查看各班级课堂教学情况,随机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作好听课记录。

4.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重大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

5.负责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教学督导人员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及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

7.督导小组成员有权向教务处及各相关教研室反映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

2.教学值班记录作为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基础资料,必须如实填写,保持值班记录完整,以备查阅。

3.如果有教师调、停课,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到教学班。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做好调班安排。

5.教学秘书要及时上报值班记录并领取新教学记录本。

五年制部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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