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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已》电视剧隐藏的民法知识
2020-08-25 16:5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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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已》电视剧隐藏的民法知识

问:王漫妮度假回来房东太太准备把房子卖掉,让王漫妮另租房子,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答: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王漫妮签订的是长期合同,且租赁合同未到期,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东无权让王漫妮搬走,而且王漫妮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当然王漫妮是买不起这个房子的,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如果王漫妮签订是短期合同,合同本身即将到期,那么房东提前通知要求搬走,就合情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726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问:万总拉着顾佳的手说话,顾佳觉得很恶心,很想甩开,这是不是性骚扰,应该怎么办?

答:是性骚扰,果断拒绝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把禁止性骚扰写入民法典,是个很大的进步。面对性骚扰要果断说不,并且有权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问:王漫妮被同事诬陷用客人积分兑换商场消费券,差点丢了饭碗,她同事这一行为,属于侵害名誉权吗?

答:属于!

《民法典》第120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保护公民方方面面的权益,从胎儿到百年之后,所以年龄真的不是问题。

愿你我不论什么年龄,

都能整装出发,

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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