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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20万条学生信息:江苏一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作者: 点击:[]


一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老板臧某、陆某等4人,为牟利竟动了买卖未成年学生信息的歪脑筋。日前,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同时判令4名被告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臧某、陆某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6460元。

2015年11月至2017年10月间,臧某、陆某先后将非法获取的中小学生姓名、所在班级、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员工柳某、黄某等人用于宣传和招生。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柳某、黄某又将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今年3月5日,公安机关以臧某等4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通过补充调取交易记录、核查电子勘验材料,不仅准确认定违法所得6460元,还追诉了陆某、黄某涉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漏罪,从而认定陆某等4人侵犯未成年学生信息20余万条。4月20日,泰兴市检察院将该案刑事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外,泰兴市检察院认为,臧某、陆某等4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遂对4人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经审批程序后,该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审查,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全部认定,对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对案件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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