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印发
<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许纪发〔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院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于8月18日前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附件2),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承诺书于8月18日前报学院纪委备案,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签订的承诺书留存各党总支备案待查;同时填写统计本单位党员干部承诺书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许纪发〔2016〕11号)
2、承诺书
3、党员干部承诺书情况汇总表
2016年8月16日
中共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2
承 诺 书
本人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名:
承 诺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党员 干部总数 |
县处级党 员干部数 |
乡科级党 员干部数 |
其他党员 干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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