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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部学生激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五年制部形成良好的学风,激发学生争先创优的思想观念,根据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五年制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激励项目:

(一)评优评先项目

1、三好学生 2、优秀团员 3、优秀学生干部 4、优秀团干部

(二)“三个文明”的评选

1、文明学生 2、文明宿舍 3、文明班级

(三)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1、综合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四)系部奖励

1、学习标兵奖 2、专业基础技能竞赛奖 3、社会认知考察学习奖 4、参与活动奖

二、评选条件:

(一)评优评先

1、三好学生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学年综合量化成绩达到班级前30%;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2、优秀团员

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思想素质;学生学年综合量化成绩达到班级前30%;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和较高的精神文明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遵守院规院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3、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能够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表率作用;坚持原则,善于管理,大胆管理,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4、优秀团干部

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追求进步,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工作积极努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带领本部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班风学风建设;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各科成绩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起到带头作用,并有良好表现。

(二)“三个文明”的评选

1、文明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模范遵守和执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生活节俭,诚实质朴;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2、文明宿舍

宿舍卫生干净整洁,无脏水、无隔夜垃圾,物品摆放整齐,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宿舍成员个人卫生良好,礼貌待人,成员之间融洽相处、团结友爱,有浓郁的学习氛围,有良好的作息习惯;宿舍文化设计朴素、大方、协调、文雅,制度健全;安全有序,无安全隐患。

3、文明班级

组织健全。干部作风正派、敢于负责,在学生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班风班纪好,班集体的荣誉感、纪律观念和凝聚力强;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自学气氛浓厚,专业思想巩固;班级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优秀;完成任务好,不讲条件,不怕困难,讲风格求质量;班内无违纪学生;教室卫生打扫及时,保持清洁;桌凳摆放整齐,教室布置美观大方;早操和早晚自习无旷操(课)、迟到、早退现象。

(三)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1、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由系部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推荐上报获奖名单,由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给予奖励。

2、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育、职业技能竞赛、学习、科研发明、体育比赛、社会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学生获得的荣誉、奖项或取得的成绩确定获奖人选,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系部奖励

1、学习标兵奖:

(1)期中考试:品学兼优且为同班级师生所公认,综合科目成绩为班级前三名者。

(2)期末考试:品学兼优且为同班级师生所公认,综合科目成绩为班级前三名者。

2、专业基础技能竞赛奖:

(1)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竞赛中,有优异表现并获得名次的。

(2)在系部每学期组织的各项专业基础技能竞赛中,凡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颁发奖励证书和物质奖励。

3、社会认知考察学习奖: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获得奖励证书和物质奖励。

(1)在考察学习期间,能够做到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纸屑者。

(2)服从企业工作人员管理者。(3)能够认真学习、听讲者。

(4)能主动与企业联系进行学习、交流者。(5)按照要求写出考察报告者。

4、参与活动奖:

(1)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活动,表现优秀,获得名次者,除颁发证书外,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参加学院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得名次者,除获得奖励外,系部还将给予同等级别的奖励。

三、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每人应写出自我总结,由团总支组织辅导员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批准。

2、评选比例: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由系部推荐上报。

3、所有评优评先结果除了颁发奖状或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外,由学生填写获奖情况登记表并装人本人档案。

四、说明:

本办法于2015年7月1日修订完毕,并开始施行。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部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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