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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部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作者: 点击:[]


为落实我院有关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质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进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五年制部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由主管领导主体负责,团总支书记具体实施,年级主任主动协助。

(二)团总支书记对考核工作的职责是:

1、负责统计辅导员应到位情况的认定工作。

2、负责核实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载工作。

3、负责考评辅导员完成任务的情况。

4、负责审批班集体操行量化的成绩。

(三)考核工作要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考评标准实事求是地逐项核分,逐周汇总,月月通报。

(四)辅导员有权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如对评比有异议时,可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团总支书记或主管领导提出查询或复议,逾期不予查询或复议。

二、考核内容:辅导员每月的工作量化成绩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考核辅导员应到位情况:包括辅导员例会、应参与各项活动、到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到宿舍情况等,根据统计结果核定分数。(占总成绩的10%)

(二)考核辅导员工作手册的记载情况:包括辅导员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学生基本情况记载、周工作记录、主题班会记录、表彰或批评学生记录、与家长联系情况记录等。查看记录后核定分数。(占总成绩的10%)

(三)考核辅导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包括要求辅导员组织的活动、提交的各种材料、对课堂情况的管理、对本部门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占总成绩的20%)

(四)考核辅导员管理班集体的操行成绩:按照《班集体操行量化考核办法》确认量化成绩,依据确认的成绩核定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60%)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辅导员应到位情况的考核:

辅导员应到位的规定是:按时参加辅导员例会和相关会议,按时到达学生早读、晚自习、上课地点,检查和记录学生出勤情况;按时到宿舍检查;经常到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和外宿地点。

1、会议缺1次扣10分,迟到每次扣5分。

2、每周检查早读的次数不少于3次,每少1次扣3分。

3、每周晚上查寝次数不少于3次,少1次扣3分。

4、辅导员每周晚自习到教室次数不少于3次,少1次扣4分。

(二)辅导员工作手册记载情况的考核:

辅导员工作手册记载的规范是:学期工作有计划,学生基本情况记载详实,周工作有记录,主题班会有工作安排,表彰或批评学生有依据,与家长联系情况有记录。

1、学期工作无计划或无落实时、学期工作无总结,扣10分。

2、学生基本情况未记载或记载不详实,扣20分。

3、周工作无记录,每次扣10分。

4、主题班会未召开或者工作未安排,每次扣5分。

5、表彰或批评学生无记录,扣10分。

6、与家长联系情况无记录,扣10分。

(三)辅导员完成任务情况的考核:

辅导员应完成的任务是:应组织并参加的各项活动,应上报的统计报表、奖惩名单等文字材料。要及时解决团总支向辅导员通报的课堂上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完成团总支所布置的工作。

1、应组织的活动未开展,扣20分;未参加到活动中,扣10分。

2、材料上报:缺一次扣20分;延迟上报扣10分;上报不规范、被返工者扣10分。

3、班级学生出现的应报违纪事件,未及时上报,扣20分。

4、团总支通报学生课堂情况,对重大问题未解决扣20分;解决效果不明显,扣10分。

5、团总支布置的工作,未按要求布置落实,扣20分;虽布置但完成效果不明显,扣10分。

(四)辅导员管理班集体操行的考核:

辅导员所带班级的量化成绩的平均成绩。

(五)量化积分的奖励:

1、辅导员能认真负责,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效果良好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上述扣分标准的1.5倍予以奖励。

2、其他方面的奖励标准团总支每周例会的通报情况执行。(具体标准参照上述扣分标准)

四、说明:

(一)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成绩的计算:

辅导员工作月量化成绩=工作到位情况+工作手册记载情况+完成任务情况+班级量化成绩

(二)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坚持每周统计一次,每月评定一次,每月评出的量化积分连同辅导员月度工作情况一并报部领导和学生处备案。每学期汇总评定一次,作为辅导员学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考核结果的奖惩:

(一)辅导员月量化考核成绩是发放辅导员补助津贴的主要依据。

(二)辅导员量化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列倒数第一者,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连续一学期每个月列倒数第一者,视为不适宜做辅导员工作,应予以解聘。

(三)优秀辅导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放在每年九月份,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成绩是确定优秀辅导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凡被评为院级优秀辅导员,享受院级优秀教师同等待遇。

六、本办法经修改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五年制部团总支。

五年制部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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