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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作者: 点击:[]


一、团费的收缴规定: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二、团费的使用规定: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只能使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团员有益的事项上。团费的主要用途是:

1、购置团务用品; 2、支付团员教育的有关费用;

3、订阅团报团刊; 4、用于团员、团干部培训;

5、举办富有教育意义的团日活动;

6、表彰、奖励团内先进。

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不能超越团费开支范围,不能乱支和超支。

三、团费的管理规定:

1、团费应建立专用帐户帐号。团费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应全部纳入团费收入。

2、各级团组织收缴、使用团费,应该建立专用帐册,收缴和使用团费应逐笔登记。收到团费时,必须开出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实行专管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团费及团的活动经费进行管理,由专人对团费使用进行审批。

4、各级团组织对团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情况,要定期检查,上下级之间要定期核对团费收缴情况。各级团组织必须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团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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