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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遵守,彻底执行--五年制部学生干部行为规范准则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0日 作者: 点击:[]


学生会成员对内代表学生会形象,对外代表我系全体学生的形象,学生会干部应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即“学习上的标兵,行为上的楷模,管理上的助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的学生组织建设,规范学生干部行为,培养学生干部的基本素质,确保学生工作顺利开展,使学生干部切实承担起“服务学院、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神圣职责,结合我系实际,制定《五年制部学生会干部规范准则》。

一、行为规则:

1、注意个人品德修养,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于律己,严禁在校园内外参与赌博、斗殴、寻衅滋事,严禁在校园内外吸烟、酗酒;严禁出入不健康场所,严禁从事不文明活动。

2、在公共场合,学生会成员要着装整洁、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言行上要与自己的身份相符合,讲话做事要分场合,做到谈吐文明、行为得体、礼仪规范、服饰端庄。

3、当需要到院、系各办公室联系工作时,一定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与老师说话要谦虚、恭敬,语气要委婉客气,无论对方语气如何,最后都要说上一声谢谢。

4、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深入了解同学各方面情况,组织互助互学,为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与帮助,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时刻把学校名誉和同学利益放在首位。

5、正确传达学院的各项精神;不散布谣言、不散布院、系部未定事宜;禁止擅自以个人或者组织的名义发布口头的、书面的或者电子信息的通知、决议以及海报、宣传板等,需要发布的,必须经过学生工作处或者团委、学生处审批。

6、严格组织纪律,加强干部间的团结,坚决杜绝个人主义,决不允许出现干部间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

7、自觉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会内部所有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团总支、学生会形象的事。

8、严格遵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和《五年制部学生量化考核制度》。带动寝室同学营造整洁、文明、守纪、富有内涵的寝室氛围。

二、工作规则:

1、学生会成员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对辅导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响应,认真对待,并接受监督。

2、参加对外活动,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规范佩戴五年制部学生会干部徽章,否则,任何被检集体和个人均有权拒检。

3、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同学服务的精神,依章办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严格执“法”。禁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推诿拖拉、瞒上欺下、谋取私利。

4、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班进行检查,力争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或不愉快,具有适当的规章制度以外的“裁量权”。

5、开展活动之前,组织该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制定出详细的活动策划和具体的工作安排,确定该活动的各个分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确定完成各个分类项目任务的地点和时间。

6、学生会各部门上交的所有材料必须格式正确,字迹清楚,字体端庄、美观。

7、除经主管部门批准或遇紧急事务外,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也不得让异性进入自己宿舍。例行公事要佩戴团总支赋予权力象征的学生会干部胸卡。

三、会议规则: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确需请假的,必须在开会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

2、开会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

3、开会时,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允许接听电话,或者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学期结束后统一上交秘书处考核、存档。

四、考勤规则:

1、培养准时观念。凡学生会统一计划和组织的一切工作活动都要参加,加强考勤工作,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每请假2次按迟到一次论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裁决)。

2、健全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严禁无故缺席,有事严格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系学生会内部召开会议向主席团请假,部门内部召开的会议向部长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缺席论处。

(2)请病假者,须持学院医务室或公立医院证明(急症或特殊事故者可事后补假)。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事假。请假者经批准后报秘书处登记方为有效。

(3)请假期满,应由本人在期满的当天或第二天及时到秘书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者(从请假期满之日到办理销假手续之日止)以缺席论处。

3、学生会干部考勤由考勤者按日登入“学生会干部考勤记录本”,每周统计一次,每月汇总一次,经主席团审查后,一份向系学生会公布,另一份由学生会秘书处存档。学生会干部的考勤情况记入学生会干部日常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等的基本材料。

4、学生会负责考勤的干部严格按照此制度负责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勤,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实事求是,认真考勤,任何学生会干部不得借故刁难、无理取闹,否则将给予批评教育直到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学习规则:

1、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起带头作用,严禁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并且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2、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学习课程中不应有不及格课目(对出现不及格课程者将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3、学生干部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的教学时间,不得无故耽误参与活动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如果确实属于活动需要,活动的组织者必须事先为参与活动的人员开具由团总支签发的证明或请假条。

六、其他规则:

1、学生干部要加强锻炼,强健体魄。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加早操、体育运动和日常锻炼,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强健体魄,不断提高身体素质,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学生会干部每天早上集体跑早操,由秘书处负责考勤。(东运动场,6:30—7:00)

2、安排好值日工作,自觉维护学生会办公室及其他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卫生。

3、学生会及各部门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学第一周做出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并拟定本期工作计划。

4、学生干部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学时上交上一学期的个人工作总结,部长及其以上干部的总结经团总支审阅后交由秘书处考核、存档;副部长及干事的总结由分管主席审阅签字后交由秘书处考核、存档。

5、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由秘书处负责监督、记录、存档,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之一。

七、惩罚措施:

学生干部在一学期中出现以下情况,立即予以免职:

1、一学期内受到团总支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含3次)。

2、因违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

3、期终考试出现挂科者。(英语科目除外)

4、累计三个月的工作量化成绩位居后三名者。

5、2次以上(含2次)因工作不注意方式方法和态度蛮横,被学生监督举报并查证属实者。

6、故意隐瞒包庇班级、同学、朋友等的违纪行为被查证属实者。

7、在日常的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因自身要求不严格、不规范,影响我院我部声誉者。

8、在上课、会议、组织或参与活动等的考勤中,有5次以上(含5次)缺勤者。

9、假借团总支或其他老师的名义故意逃课或者办私事,但又没有正常工作和活动者。

10、其他情况不适宜继续担任学生会干部职务者。

八、说明: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系学生会所有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班干部等。

2、上述的行为规则如果在《五年制部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办法》中没有列举的,应参照相关条款计入个人的量化考核成绩中。

3、本规范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本规范准则在执行的过程中最终解释权在五年制部团总支。

五年制部团总支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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